办理情况查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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靖淳
留言日期:
2020-05-25
主题:
广东省梅州市梅江区客天下碧桂园天誉一街小区处常年在18:00——22:00时段跳广场舞,
内容: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》(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7号)第六章第四十五条 在城市市区街道、广场、公园等公共场所组织娱乐、集会等活动,使用音响器材可能产生干扰周围生活环境的过大音量的,必须遵守当地公安机关的规定; 第七章第五十八条 违反本法规定,有下列行为之一的,由公安机关给予警告,可以并处罚款:(二)违反当地公安机关的规定,在城市市区街道、广场、公园等公共场所组织娱乐、集会等活动,使用音响器材,产生干扰周围生活环境的过大音量的; 第八章第六十三条(三)“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”是指医疗区、文教科研区和以机关或者居民住宅为主的区域。 (四)“夜间”是指晚二十二点至晨六点之间的期间。 综上,我认为上述团体存在在夜间对居民区的噪声干扰,严重影响他人休息的违法行为,应由该环保局评价声环境质量状况,由公安机关作出治安管理处罚,完成联合执法程序。